關于發布行業標準《城市綠地分類標準》的通知
建標[2002]135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有關協會:
根據我部《關于印發〈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設城建,建工行業標準制訂、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建標[1993]699號)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園林規劃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主編的《城市綠地分類標準》,經我部審查,現批準為行業的標準,編號為G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園林規劃建設院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2年6月3日
城市綠地分類標準
CJJ/T85—2002
一、總 則
1.0.1 為統一全國城市綠地(以下簡稱為“綠地”)分類,科學地編制、審批、實施城市綠地系統(以下簡稱為“綠地系統”)規劃,規范綠地的保護、建設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綠地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統計等工作。
1.0.3 綠地分類除執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二、城市綠地分類
2.0.1 綠地應按主要功能進行分類,并與城市用地分類相對應。
2.0.2 綠地分類應用大類、中類、小類三個層次。
2.0.3 綠地類別應采用英文字母與阿拉伯數字混合型代碼表示。
2.0.4 綠地具體分類應符合表2.0.4的規定。
表2.0.4 綠地分類表
類 別 代 碼
類 別
名 稱
內 容 與 范 圍
備 注
大 類
中 類
小 類
G1
公 園
綠 地
向公眾開放,以游憩為主要功能,兼具生態、美化、防災等作用的綠地
G11
綜 合
公 園
內容豐富,有相應設施,適合于公眾開展各類戶外活動的規模較大的綠地
G111
全市性公 園
為全市民服務,活動內容豐富、設施完善的綠地
G112
區域性公 園
為市區內一定區域的居民服務,具有較豐富的活動內容和設施完善的綠地
G12
社 區
公 園
為一定居住用地范圍內的居民服務,具有一定活動內容和設施的集中綠地
不包括居住組團綠地
G121
居住區公 園
服務于一個居住區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動內容和設施,為居住區配套建設的集中綠地
服務半徑:0.5~1.0km
G122
小 區
游 園
為一個居住小區的居民服務、配套建設的集中綠地
服務半徑:
0.3~0.5km
G13
專 類
公 園
具有特定內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設施的綠地
G131
兒 童
公 園
單獨設置,為少年兒童提供游戲及開展科普、文體活動,有安全、完善設施的綠地
G132
動物園
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移地保護野生動物,供觀賞、普及科學知識,進行科學研究和動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設施的綠地
G133
植物園
進行植物科學研究和引種馴化,并供觀賞、游憩及開展科普活動的綠地
G134
歷 史
名 園
歷史悠久,知名度高,體現傳統造園藝術并被審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園林
G135
風景名勝公園
位于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以文物古跡、風景名勝點(區)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園功能的綠地
G136
游 樂 公 園
具有大型游樂設施,單獨設置,生態環境較好的綠地
綠化占地比例應大于等于65%
G137
其他專類公園
除以上各種專類公園外具有特定主題內容的綠地。包括雕塑園、盆景園、體育公園、紀念性公園等
綠化占地比例應大于等于65%
G14
帶 狀
公 園
沿城市道路、城墻、水濱等,有一定游憩設施的狹長形綠地
G15
街 旁
綠 地
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對獨立成片的綠地,包括街道廣場綠地、小型沿街綠化用地等
綠化占地比例應大于等于65%
G2
生 產
綠 地
為城市綠化提供苗木、花草、種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G3
防 護
綠 地
城市中具有衛生、隔離和安全防護功能的綠地。包括衛生隔離帶、道路防護綠地、城市高壓走廊綠帶、防風林、城市組團隔離帶等
G4
附 屬
綠 地
城市建設用地中綠地之外各類用地中的附屬綠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設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綠地
G41
居 住
綠 地
城市居住用地內社區公園以外的綠地,包括組團綠地、宅旁綠地、配套公建綠地、小區道路綠地等
G42
公共設施綠地
公共設施用地內的綠地
G43
工 業
綠 地
工業用地內的綠地
G44
倉 儲
綠 地
倉儲用地內的綠地
G45
對外交通綠地
對外交通用地內的綠地
G46
道 路
綠 地
道路廣場用地內的綠地,包括行道樹綠帶、分車綠帶、交通島綠地、交通廣場和停車場綠地等
G47
市政設施綠地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內的綠地
G48
特 殊
綠 地
特殊用地內的綠地
G5
其 他
綠 地
對城市生態環境質量、居民休閑生活、城市景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有直接影響的綠地。包括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郊野公園、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林地、城市綠化隔離帶、野生動植物園、濕地、垃圾填埋場恢復綠地等
三、城市綠地計算原則與方法
3.0.1 計算城市現狀綠地和規劃綠地的指標時,應分別采用相應的城市人口數據和城市用地數據;規劃年限、城市建設用地面積、規劃人口應與城市總體規劃一致,統一進行匯總計算。
3.0.2 綠地應以綠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積為準,每塊綠地只應計算一次。
3.0.3 綠地計算的所用圖紙比例、計算單位和統計數字精確度均應與城市規劃相應階段的要求一致。
3.0.4 綠地的主要統計指標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Aglm=Agl/Np (3.0.4-1)
式中 Aglm——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人);
Agl——公園綠地面積(㎡);
Np——城市人口數量(人)。
Agm=(Ag1+Ag2+Ag3+Ag4)/Np (3.0.4-2)
式中 Agm——人均綠地面積(㎡/人);
Ag1——公園綠地面積(㎡);
Ag2——生產綠地面積(㎡);
Ag3——防護綠地面積(㎡);
Ag4——附屬綠地面積(㎡);
Np——城市人口數量(人);。
λg=[(Ag1+Ag2+Ag3+Ag4)/Ac]×100% (3.0.4-3)
式中 λg——綠地率(%);
Ag1——公園綠地面積(㎡);
Ag2——生產綠地面積(㎡);
Ag3——防護綠地面積(㎡);
Ag4——附屬綠地面積(㎡);
Ac——城市的用地面積(㎡);
3.0.5 綠地的數據統計應按表3.0.5的格式匯總。
表3.0.5 城市綠地統計表
序
號
類別代碼
類別名稱
綠地面積
(h㎡)
綠地率(%)
(綠地占城市建設用地比例)
人均綠地面積(㎡/人)
綠地占城市總體規劃用地比例(%)
現狀
規劃
規劃
現狀
規劃
現狀
規劃
1
G1
公園綠地
2
G2
生產綠地
3
G3
防護綠地
小 計
4
G4
附屬綠地
中 計
5
G5
其他綠地
合 計
備注:________年現狀城市建設用地________h㎡,現狀人口________萬人;
________年規劃城市建設用地________h㎡,規劃人口________萬人;
________年城市總體規劃用地________h㎡。
3.0.6 城市綠化覆蓋率應作為綠地建設的考核指標。
本標準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